[阳光心理俱乐部性质]
阳光俱乐部,由陕西阳光心理研究所发起并主管,陕西省心理卫生协会协办的群众组织。它是心理卫生工作者,心理咨询工作者和心理爱好者之家
;是会员学习、交流、探索心理卫生和心理咨询知识、经验及规律的活动场所;同时,是提高会员自身心理素质的理想场所。
[阳光心理俱乐部工作目标]
增强心理健康意识、提高个体生活质量、团结心理卫生工作者和心理咨询爱好者,学习心理卫生知识,探索心理咨询规律,交流心理卫生及心理咨询实践经验;从心理卫生角度出发,积极倡导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促进个体人格的发展和完善,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。
[阳光心理俱乐部会员守则]
1、会员应做到热爱祖国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。
2、会员应具有热情、真诚、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。
3、会员应对心理学或心理工作有极大的热诚。
4、会员应努力提高自身心理素养。
5、会员应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。
6、会员应主动交纳会费。
[阳光心理俱乐部宗旨]
1、 学习心理卫生知识,提高会员专业素质;
2、 进行典型案例分析,寻求最佳咨询效果;
3、 组织心理问题讲座,专题探讨重点问题;
4、 交流工作生活经验,促进会员共同提高;
5、 开展社会公益活动,促进全民心理健康;
6、 掌握心理最新动态,及时进行信息交流;
7、 不拘一格开展活动,增进会员心理素养;
8、 诚信聪慧自知自持,乐群个性和谐阳光。
[阳光心理俱乐部会员资格]
欲通过学习和交流,达到助人或自助目的者,均可成为阳光心理俱乐部的会员。
[俱乐部活动方式及地点]
1、活动方式:以全体会员集体参与为主,分组不定期活动为辅;全年拟举办12次大型活动。
2、 活动地点:根据活动内容临时通知。
[入会及会费]
符合会员条件并自愿入会者,每人带两张一寸照片,到陕西阳光心理研究所业务大厅办理入会手续,认真填写《会员登记表》。入会者每人每年交纳会费200元;大、中学生每人每年交纳会费100元;小学生及其他无完全行为能力者不能成为本会会员。
[阳光心理俱乐部会员的权益]
1、以优惠费用旁听心理咨询师培训课程;
2、免费参加公益性心理卫生宣传,咨询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;
3、免费参加阳光心理研究所的学术活动,专题讲座;
4、免费接受团体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心理辅导;
5、免费参加俱乐部的联谊活动;
6、对俱乐部的工作有批评权和建议权;
阳光心理俱乐部
2003、01、01

俱乐部茶花晚会 |

俱乐部活动研讨会 |

孙所长发言 |

王淑兰教授总结发言 |

俱乐部现场讨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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